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调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本科专业范围的通知》(辽教通〔2022〕285号)要求,我处组织相关高校制定了《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升本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科目》《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升本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纲要》《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升本本科对应专科专业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对本科专业分类的意见建议;
二、各高校对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科目的意见建议;
三、各高校对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纲要的意见建议;
四、各高职院校确认已包括本校开设的全部专业;
五、请于2023年5月15日前向各本科牵头院校联系人反馈意见建议。
联系人:张少佳 024-86896319
附件:1.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升本有关情况一览表
2.本科类专业专升本考试纲要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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