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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大学    BOHAI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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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大学专升本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院校类型:公立大学
院校校训:多学博见 和而不同 院校网址:http://www.bhu.edu.cn/
联系电话:0416-3400131、3400132 通讯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招生专业:软件工程、旅游管理

01

院校简介

  渤海大学始建于1950年2月,是辽宁省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大学,位于渤海之滨的历史文化名城辽宁省锦州市。学校为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院校和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院校。

  学校占地2250余亩,总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设有19个二级学院,49个本科招生专业,拥有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经、法、教、文、史、哲、理、工、农、管、艺等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在校生21000余人。 ......查看详情>>

 

02

专业介绍

  软件工程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培养具有良好的道德与修养,遵守法律法规,具有社会和环境意识,培养掌握数学与自然科学基础知识,掌握软件工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包括计算思维在内的科学思维能力、设计解决方案的能力、软件开发实践的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培养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团队协作精神,了解和紧跟学科专业发展,在软件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开发、管理、服务等相关领域的应用型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英语、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软件工程专业导论、C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结构、操作系统、数据库原理及应用、软件工程、软件测试技术、软件设计与体系结构、计算机网络、面向对象程序设计、Python 程序设计、图像处理技术、软件综合实践、软件工程专业思维与创新思维。

  就业去向:本专业的毕业生可在企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政府部门等从事软件工程领域软件系统及其应用系统的设计、研发和技术支持等工作;通过工作实践、继续教育等方式持续提高专业素养和自身素质,能够在毕业后5年左右具备担任IT行业技术骨干或IT项目管理人才的能力。合作企业中软国际与国内500余家企业建立了稳固的就业联盟,新生入学即可与中软国际签订就业保障协议。

  旅游管理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晓现代旅游管理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国际化视野、管理能力、创新精神,善用新技术、新媒体,能够胜任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事业单位的高素质应用型管理人才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晓现代旅游管理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国际化视野、管理能力、创新精神,善用新技术、新媒体,能够胜任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事业单位的高素质应用型管理人才。重点打造国际酒店管理培训生、海外领队、旅游规划师、在线旅行服务师、研学旅行指导师等高层次、新型职业岗位。

  主要课程:旅游电子商务、酒店管理信息系统、酒吧管理与酒水调制、智慧景区管理系统、旅游摄影与短视频制作、旅游演艺项目策划、奢侈品品牌鉴赏。

  就业去向:本专业毕业生能够胜任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行业协会、旅游规划与策划机构、旅游地产、旅游商务、旅游广告与营销策划、旅游度假区、世界遗产地、主题公园、旅行社、研学旅行等企业工作,或继续攻读旅游管理、工商管理、旅游教育、文物与博物馆学及其他相关学科的研究生,或出国深造。

 

03

办学院系

  软件工程专业:渤海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滨海校区)

  旅游管理专业:渤海大学管理学院(松山校区)

 

04

学费标准

  软件工程专业:11000元/年(学制2年)

  旅游管理专业:5200元/年(学制2年)

 

05

毕业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内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渤海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其中标注“专科起点本科”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照本科实际学习时间填写;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渤海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06

考试科目

  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升本)考试由文化课(公共课)和专业课两部分组成。

  文化课(公共课)共340分,为统考科目。考试科目为:

  (1)数学120分(开设数学相关专业的学科)或思政道德修养与法律法规120分(不开设数学相关专业的学科)。

  (2)英语、日语、俄语(任选其一)120分。

  (3)计算机应用基础100分。

  专业课共400分,考试科目为:

  (1)专业综合课300分,考试科目由省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考试前两个月内,在省教育厅颁发的《辽宁省职业教育中、高职对口升学考试纲要》所列相关专业核心课程中,随机抽取3门作为当年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并予以公布。

  (2)技能考核100分。

 

07

录取原则

  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统考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划定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其中技能考核60分以下(不含60分)成绩的取消录取资格。对达到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高职升学(非师范类专业)考生依次按照数学(思政)、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编写依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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